[煤炭] 煤炭行业:再次限价 电煤限价影响评述

        发改委再次发布限价措施遏制电煤涨价,要求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即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限价水平分别为每吨860元、840元和850元。

    背景:6月19日发改委下发电煤限价令一个月以来,电煤市场价格反而上涨22%。而且出现了合同兑现率下降、部分非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上涨的情况。为保证电煤供应,发改委再度扬起限价利剑,同时规定如果不按合同约定执行,将削减明年重点合同运力计划,并收缴违法收入。还要求各地要重点查处煤炭企业擅自提价,以及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变更重点合同属性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

    我们的观点:

    行业方面,该通知目前还缺乏实际可操作性,还有待各省的具体执行办法以及惩罚措施出台。我们认为除非消除经销商的中间环节,煤矿和电厂实现直接交易,否则很难实现有效限价;而即使国有大矿都可以做到直供电厂,很多小煤矿依然需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价格仍然难以得到控制。而且要求经销商按照6月19日价格销售会导致他们利益严重受损,他们理性的选择是暂不出售,从而进一步加剧煤电矛盾。

    市场方面,煤炭板块已经经历了近两周的短期回调,基本释放了油价下跌和煤炭限价的双重压力。因此发改委再次限价对投资者心理上的影响将较此前小很多。而得益于今年煤炭价格的大幅上升,煤炭企业今、明两年的业绩增长仍然是有保证的。我们认为在板块当前的估值水平上再次出现整体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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