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2008年7月28日,苏宁电器公告《200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苏宁电器200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4376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对应一股股票),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49550.4万股的2.9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首次授予的4076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8元,另外300万份股票期权(向“董事长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授予)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该行权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A)该部分期权授权情况摘要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B)该部分期权授权情况摘要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3)行权期安排和行权条件(参见下表)
(5)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来源: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还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关于禁售期的规定: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