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各地在今年1月和3月陆续推出了08年和09年的住房建设计划。总的情况是,保障性住房的比重占到了新增住房比重的10%以上,其中主要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主,辅以少量的限价房。这说明了政府在有限的财力下,首先考虑的是解决社会低层人群的住房需求。
我们对比研究了新加坡和香港的住房保障制度。从国土面积、城市发展阶段、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比较,得出结论为:受制于政府对土地依赖、地方政府本身财力的有限以及中国住宅市场的巨大需求,政府不可能完全照搬新加坡模式大量进行保障性用房的建设,未来解决中低收入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将成为建设的主力。
短期心理层面影响大于实际影响,长期可以拉低平均房价。我们认为,短期来看,由于政策性住房推出的量有限,并且政府将首先将立足于解决低层人群的居住问题,因此,对市场商品房消费者心理层面的影响将大于实际的影响;长期来看,平均房价将有所下滑,但是土地资源紧张的东部地区的商品房的房价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
市场的游戏规则并未发生改变。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将同时存在,并且商品房依旧是社会的主角。我们认为,开发商的主要收益来源依旧是商品房的建设,盈利模式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逆转。我们维持对地产板块的增持评级,推荐万科、保利、金融街和张江高科。
1.各地政策性用房计划陆续公布
进入到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加快督办全国600多座城市的住房工作计划。根据要求,各地2008年1月底前要公布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3月底前要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6月底前要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目前全国重点城市已公布了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我们汇总了各地的住房工作计划,发现,保障性住房成为各地政府的发展的重点。
2.1中国大陆与新加坡、香港政策性用房有着一定的差异
2.1.1新加坡政府是最大的开发商,提供80%的住宅
新加坡的公屋制度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成熟。在这个大小如上海浦东,面积约599平方公里,人口约400万的国家里,新加坡建屋发展局(Housing & Development Board,简称HDB)从1960年到2006年10月,HDB总共建造了97.4万套房屋,为81%的新加坡公民提供了“组屋”,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HDB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常年的“亏本”经营,主要是依赖政府对其强大的财政支持。政府首先无偿提供土地给HDB;其次,为HDB提供贷款,用以资助他们的发展计划和营运开支。仅2006-2007年,新加坡政府向HDB提供了47.1亿新元的贷款;再者为HDB填补斥字,仅2006-2007年,HDB就产生了7.4亿的赤字,而至今政府已经累计为其提供了159亿的补助金。可以说,新加坡政府组屋的成功,是在放弃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基础上才形成的。
新加坡的组屋中,大部分人拥有产权,5%左右的人,靠租房生活。新加坡的租屋制度已经逐步覆盖到了中产阶级人群,政府在不断降低申请的门槛,增加申请的渠道。在上世纪70年代,政府规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能申请,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随后又放开到3500新元。目前组屋政策已经逐步放开到8000新元(新加坡的收入中位数约为3800元),以接纳更多的人。在组屋多样美观,户型结构具备多样化选择,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2.1.2香港公屋市场占到了50%
香港的城市面积为1103平方公里,人口接近700万。经过50多年的努力,香港中低收入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香港约1/3的人口居住于公共租住房屋,另外有两成购置了政府资助的自置居所。公屋市场占到整个市场的50%。
香港的公共房屋建设的资金来源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通过免费拨地、拨出资本和贷款提供资助;二是房委会通过出租公屋及其附属商业楼宇、出售自置居所单位获得维护及兴建公共租住房屋所需的资金。1973年新的房委会成立后,政府以免费拨地及贷款的形式提供资助。1988年,房委会进行改组,由政府资助部门成为自负盈亏的财政独立机构,但政府仍免费拨地及以优惠条件拨出资本对其提供支持。根据房委会与香港政府在1988年达成的财政安排和1994年达成的补充协议,政府对房委会之前的部分投资135亿港元,成为无息永久资本。由前“居者有其屋计划基金”转拨的28亿港元现金结余,以及政府于1988年与1993年期间注资的100亿港元,转换为有息借贷资本,房委会须分14年以5 %年息逐季向政府偿还上述的借贷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