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股改限售股解禁 或将引导股市大涨

  昨日晚间,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备受市场关注的股改限售股解禁进行规范。《意见》主要要求对于大宗转让的存量股份,要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对记者发表了谈话。

  这位发言人指出,我国资本市场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这一市场的特点决定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股份

  这位发言人表示,随着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份逐步解禁,将成为可以自由转让的流通股,如果这部分股份集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转让,由于成交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不仅效率较低,还对股票交易价格形成持续压力,扭曲价格形成机制。而在国外成熟市场上,大宗股份转让一般通过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公开发售的方式在场外进行。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将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和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定义为存量股份,并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这是证券监管部门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和做法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

  稳定投资者心理预期

  从长期看,《指导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层面的规范和安排,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转让也可选择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以提高市场效率。从近期看,《指导意见》出台后,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另外,沪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已运行多年,技术系统和监管手段比较成熟,可以较好地满足这些股份转让的需要。按照 《指导意见》的精神,证券交易所将出台配套细则,进一步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做出扩大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范围和允许通过证券公司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等的制度安排,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

  大宗交易制度

  大宗交易指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规模的交易;针对大宗交易建立的不同于正常规模交易的交易制度称为大宗交易制度。大宗交易制度一般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占据主要位置的投资者结构做出的适应性安排。

  大宗交易制度主要采用场外议价交易的方式,同时针对不同投资者设定了不同的信息披露规则。这一制度的缺点是降低了交易的透明度,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有失公平。因此,这一制度就更需要各交易所以有效监管来弥补制度缺陷。

  叫好声音

  证监会开始救市 将引导股市大涨

  曹凤岐:证监会已尽职

  “证监会已经把能做的工作都做了。”昨天晚上,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告诉记者,此前呼吁政府“救市”中,“大小非”解禁就是最大的难题,印花税本身不是证监会能够负责的事情,在国资委表态国有股 “大小非”减持不会冲击市场之后,证监会出台的《意见》是对所有上市公司的一个要求,可以看作是对国资委政策的补充。

  “与其说救市不如说是政府干预市场,是在市场信心缺失到极点之后,一次明确的表态”,曹凤岐认为,此前管理层的态度显得很慢很犹豫,此次的表态可以看作管理层对于市场关注的一个信号。

  尹中立:证监会开始救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证监会发布此消息表示证监会已经在采取举措,他同时表示此消息发布就相当于限制大小非减持,这毫无疑问是救市的表现,是一个政策信号。

  说到市场反应,尹中立表示,短期内市场表现会很积极。但这个制度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只是在一定程度起到缓解作用,没有从根本上解除问题。

  尹中立指出,投资者现在主要是担忧大小非减持,此消息发布后,会挽救此前投资者对市场丧失的信心。尹中立同时指出,对大小非减持征收有差别的资本利得税才是最为根本的救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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