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 断言东新分手尚为时过早

东方航空(600115)于8月11日公告东航和新加坡航空公司的合作事宜如下:截至2008年8月9日,新航及淡马锡与本公司订立的投资者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未获满足,根据有关条款,该协议将自动终止。因此,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东航集团”)与本公司订立的东航集团认购协议下拟定的交易无法交割,东航集团、新航及淡马锡订立的股东协议亦未予生效。 

  本公司认为引进世界知名的战略投资者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仍将坚持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向,继续扩展和世界知名航空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机会,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本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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